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这些新动作将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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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凌纪伟)发布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探索建立伦理审查中心、推动成立中国科技伦理学会……3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专家,向媒体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下称《意见》)的主要内容,以及贯彻文件的情况。
据了解,在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指导下,科技部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并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科技界意见,2021年7月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首次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年内发布三大领域清单
探索建立区域性伦理审查中心
在制定完善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方面,《意见》提出“制定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科技伦理规范、指南等,完善科技伦理相关标准,明确科技伦理要求,引导科技机构和科技人员合规开展科技活动”。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目前已对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清单研究作了部署,委托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三个分委员会正在研究起草相关领域科技伦理高风险活动清单,目前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年内将发布。
审查和监管是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内容。《意见》要求从事科技活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科技伦理委员会,负责对其开展的科技活动进行伦理审查。不具备设立科技伦理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其他科技伦理委员会开展审查。
“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将探索建立专业性、区域性的科技伦理审查中心。” 戴国庆说,一些企业目前可能不具备成立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条件,区域性的伦理审查中心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此外,还将探索建立我国的伦理审查委员会认证机制,提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医学伦理审查办法修订
压实医学研究机构主体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是临床研究集中的领域,医学研究伦理也是科技伦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科技伦理的先行者。
据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副司长顾金辉介绍,近年来,医疗卫生系统率先建立了伦理审查制度和监管体系、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技术指导体系以及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
顾金辉说,下一步将持续完善组织结构,优化制度规范,提高伦理审查能力,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尽快推进《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修订;二是切实发挥好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和行业学会协会作用,强化技术指导和行业自律;三是加强监管和培训,进一步压实医学研究机构的主体责任,提高伦理委员会工作能力和水平。
推动成立中国科技伦理学会
发挥科技类社团在中国特色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将科技类社团组织纳入到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副部长宋玉荣表示,中国科协所属的科技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共有211家,目前已经有中华医学会等多家全国学会设置了科技伦理、科学道德方面的专委会或者分支机构,陆续制定了相关的科技伦理规范或者标准。
“中国科协将积极推动成立中国科技伦理学会,融合科技伦理与学风道德建设,广泛汇聚科学家、工程师、法学家、企业家等跨学科的专家力量,开展伦理道德规范制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国际间的交流对话,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上作出科协的贡献。”宋玉荣说。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因此必须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和伦理挑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以及监管框架。
据了解,下一步,在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科技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贯彻执行,加强工作部署,压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宣传引导。
文章来源:新华网